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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马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焦徐启

(发表于: 奥马电器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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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1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北京大账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商业生态系统,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北京大账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名:(张松柏) (黄才华) (朱玉杰)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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