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第一创业股吧 > 第一创业:2016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返回上一页

第一创业:2016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苍卉圊

(发表于: 第一创业股吧   更新时间: )
第一创业:2016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0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2016年5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 “第一创业”,证券代码“002797”。公司秉承“诚信、进取、创新”的经营理念,追求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经营模式、业绩优良、富有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2016年上半年,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 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已经开始系统地进行投资者关系相关制度的建设。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方面已经做了以下工作:(一)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5月11日公司上市之日起执行。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公司已经建立起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归集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诉讼等信息,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下属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二)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了较为健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开展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建议和监督作用,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5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的5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都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其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都达到了2/3。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 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为明确上市后对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制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周期、分配方式、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红比例等分红政策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则规划如下: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年(含上市当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等相关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三、 严格履行承诺维护股价稳定为充分保障公司上市后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40家发起人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股份减持、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并及时提醒,确保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履行。相关主要承诺具体如下:(一)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公司40家发起人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锁定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宇”)、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南海能……[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