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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安小夙

(发表于: 创新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创新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 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邮编:20004123-25thFloor,GardenSquare,No.968WestBeijingRoad,Shanghai200041,China电话/Tel: 862152341668 传真/Fax: 862152341670网址/Website:htp:/www.grandal.com.cn2016年9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法律意见书致: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本次发行与本次上市统称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执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核查工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一)本所律师已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编报规则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二)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本次上市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与原件一致和相符。(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所律师仅就与发行人本次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以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中数据与结论的引述,并不代表本所律师已经就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第一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2012年11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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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宫局戊
    2016-09-12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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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萧纳
    很好!
    2016-09-12 21: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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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鱼径
    非常好!!
    2016-09-12 21: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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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缪帙两
    越来越好!!!
    2016-09-12 2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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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加重
    歷史創新高!創新股份!
    2016-09-12 21: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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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费和卉
    历史新高吧!
    2016-09-12 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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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卯所
    2016-09-13 1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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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宣
    创出股价300元,大家挺住别卖
    2016-09-13 13: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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