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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邱个雪

(发表于: 东方中科股吧   更新时间: )
东方中科: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6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7-036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5日。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五、咨询机构: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咨询联系人:邓狄咨询电话:010-68727993传真电话:010-68727993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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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姬弋朱
    赶快跑 老股民都懂 羊毛出在羊身上要这点分红起码老本赔掉10%
    2017-05-25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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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回佯
    320元分1块,唉 明天全抛吧
    2017-05-25 20: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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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卦
    320分之0.9,太奢侈了
    2017-05-25 2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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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昝峡秒
    虧損股也分紅?
    2017-05-25 22: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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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孟押
    今天又要杀羊了
    2017-05-26 0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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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俊卒
    分这点红 不如出个利好 没到业绩不能减持。扣掉税能有多少?
    2017-05-26 0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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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昔
    一句话赶快跑
    2017-05-26 09: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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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艾向角
    每10股派发现金1.000000元,人民币最小为分,正确书写应为1.00元。我以为每10股派发现金1万元呢
    2017-05-26 1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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