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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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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中装建设股吧   更新时间: )
中装建设: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28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二○一六年十一月中国 深圳 福田区 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2-23楼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第一节律师声明1、本法律意见书系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相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境外法律问题发表意见。2、发行人保证已提供本所律师认为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3、本所律师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发行人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已经进行了审阅、查验、判断,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做出判断。4、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审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的法定资格。5、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并愿意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8、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申请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本次上市”)出具法律意见如下:第二节 正文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一)发行人股东大会已经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上市的决议2013年6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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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吾秦
    2016-11-27 17: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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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赦
    002807光阴银行也能涨10板,中装建设不可能涨不到10板吧?
    2016-11-27 23: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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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克玄
    不会只到20块吧!那真的好惨
    2016-11-28 0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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