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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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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弘亚数控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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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2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上述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并就上述事项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49,639,259.69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杨文蔚、陈珠明、向旭家2017年2月23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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