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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缆的一个小股东,我只想说,退款退股是无稽之谈!

敖此符

(发表于: 长缆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作为长缆的一个小股东,我只想说,退款退股是无稽之谈!
本人持有长缆科技普通股500股,约占总股本的百万分之3.6。这笔交易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谁也无权取消这笔交易,无论长缆科技上市与否!即使长缆科技愿意回购股份,也应在双方洽谈之后,以一个大家都认可的价格成交!那些散布什么退款退股的根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分子,应该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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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储烽悦
    支持
    2017-07-05 0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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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栗高
    这个必须顶一下
    2017-07-05 06: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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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屠族
    2017-07-05 07: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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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贾昆刷
    2017-07-05 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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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训
    2017-07-05 08: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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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邬圳俱
    有点道理,但前提是要在法制社会下才能实现……
    2017-07-05 08: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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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巩封威
    2017-07-05 09: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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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密特
    太有道理了 合理合法!!!!!!!!!!!!!
    2017-07-05 0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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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梁咸
    2017-07-05 0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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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动
    你居然500股占百分之三点六,你强大啊?和大股东什么关系?
    2017-07-05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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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蓟使累
    看错,百万分之看成百分之
    2017-07-05 0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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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肩然
    你也有这么多!
    2017-07-05 1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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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体吾
    你没眼睛的啊 人家说百万分
    2017-07-05 10: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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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匡桐妇
    长缆科技——很长时间都懒得上市的科技
    2017-07-05 1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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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卢丹
    中签者将按22.99市盈率转原始股长期持有静等上市。
    2017-07-05 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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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茹申只
    获得500股长缆科技股权是一种风险回报,即投资者在承担股票市值下跌风险的同时获得的一种风险补偿。即使长缆科技最终因为某种原因无法上市,中签投资者理应获得过错方(交易所、长缆科技公司等等)的赔偿金,至少不应低于N个交易日上市的新股至开板的平均收益!
    2017-07-05 1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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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彩届
    这么久还没上市,肯定是有原因的。重大事项的可能性极大。做好最坏的打算吧
    2017-07-05 1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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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决
    非也非也,没有上市也就是没有工商登记,还算不得他的股东
    2017-07-05 13: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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