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亿纬锂能股吧 > 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返回上一页

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巩刻奇

(发表于: 亿纬锂能股吧   更新时间: )
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25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6-089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3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6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6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现场出席的监事有祝媛、袁中直,监事曾永芳因工作出差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袁中直代为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2名,委托出席监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祝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6年10月25日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祝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福州大学化学工程硕士。曾任公司锂原电池事业部本部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技术中心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7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