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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关于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袁宏

(发表于: 爱尔眼科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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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300015 证券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7-049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10,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5,000万股。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调整的原因说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6年12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合计不超过1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Q=Q0*(1 N)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011,905,7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82,143,033.74元;同时,以2016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合计送红股505,952,872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 5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8日。关于此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披露的《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鉴于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5月18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10,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5,000万股。具体计算方式为:Q=Q0*(1 N)=10,000万股*(1 0.5)=15,00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特此公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七年五月十九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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