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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宿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胥四

(发表于: 网宿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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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2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网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网宿”)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KDDICorporation购买其持有的CDNetworks Co.,Ltd.的12,149,768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价格为211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274,925,300元,按照2017年2月17日人民币兑日元中间价计算,具体以出资当天的实时汇率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网宿取得标的公司97.82%的股权。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及其他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对本次交易涉及境外投资的备案和批注手续,该等事项已在《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2、根据日本律师事务所Atsumi&Sakai于2017年2月17日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出售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房产等非股权类资产。3、本次交易购入资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的完整性,实现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特此说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年2月18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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