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吉峰农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17-06-26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致: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农机”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以下简称“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系依据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已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实施之日即2016年8月13日起废止),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吉峰农机如下保证:吉峰农机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吉峰农机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吉峰农机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吉峰农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必备的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吉峰农机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吉峰农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批准与授权1、201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2016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3、201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4、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16年6月28日为授予日,授予122名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6、2016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795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公司董事会……[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