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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王此苗

(发表于: 华星创业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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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20

证券代码: 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 2017-039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7 年5 月 12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月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光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华星创业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互联港湾”) 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或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经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实质性条件。此项议案以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华星创业拟向任志远、北京亚信众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众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互联港湾合计 49%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5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且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和实施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未足额募集的,则由公司自筹资金支付或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的各表决事项。(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下或简称“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的方案1、交易对方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任志远、亚信众合。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标的资产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互联港湾 49%的股权(包括任志远持有的互联港湾 44%的股权,亚信众合持有的互联港湾 5%的股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3、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1)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的定价原则系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之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并经华星创业与交易对方协商后确定。( 2)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 互联港湾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0,132.50 万元。( 3)经华星创业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互联港湾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3,900 万元,其中:购买交易对方任志远所持有的互联港湾 44%的股权之交易价格为 48,400 万元,购买交易对方亚信众合所持有的互联港湾 5%的股权之交易价格为 5,500 万元。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4、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中,华星创业拟通过向交易对方任志远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互联港湾 44%的股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2,700 万股,支付现金数为 23,020 万元; 拟通过向交易对方亚信众合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互联港湾 5%的股权,支付现金数为 5,500 万元。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6、 发行方式、认购方式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的股份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方式,交易对方任志远以其持有的部分互联港湾的股权……[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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