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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仇切

(发表于: 国联水产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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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4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7-08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1、公示情况2017年2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17年2月22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3、激励对象未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特此说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3月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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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翁
    泥麻,订的太低!
    2017-03-05 2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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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庞易果
    好坏来一个扳证明一切!
    2017-03-06 08: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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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田佃绅
    那里有樱花满庭的浪漫
    2017-05-03 15: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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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童偶
    海之景观今日
    2017-05-09 04: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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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宓峻火
    他们面如土色身体发
    2017-05-10 09: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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