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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萧非曲

(发表于: 易联众股吧   更新时间: )
易联众: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1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7-038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5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0.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4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05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四、 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 权益分派方法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六、咨询办法1、咨询机构: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咨询联系人:李虹海、蒋淼静3、咨询电话: 0592-2517011 0592-63075534、传真电话: 0592-2517008七、备查文件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21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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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溥扶姜
    真特么多,
    2017-06-21 17: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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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恫吉
    真特么duo
    2017-06-21 17: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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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勾三存
    100手才50元还要交税,尼他妈真要脸不
    2017-06-21 17: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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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纽
    我不要!
    2017-06-21 1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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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翁
    大手笔啊,哈哈
    2017-06-21 19: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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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己花
    休仙人
    2017-06-21 1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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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盍烟
    骗子公司
    2017-06-21 2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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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匠容
    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公司,持股2年损失惨重,无语了!
    2017-06-22 09: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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