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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众: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齐丞

(发表于: 易联众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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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5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7-028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曦先生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新增1项临时提案,即第 8项《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并根据股东临时提案情况,于2017年4月26日发出《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4日—2017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至2017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8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7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30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0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30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09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0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为0.0000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78,302,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同意78,302,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情况:同意78,302,2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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