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600233:大杨创世: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告日期:2016-06-04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致: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杨创世”或“上市公司”)委托,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已于2016年3月21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2016年4月12日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现就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5月19日下发的第16079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书》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假设和有关用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大杨创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补充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一、申请材料显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桂莲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已作出辞任承诺,在其辞任后,该等人员及其关联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成为社会公众股;本次交易完成后,部分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所持股份符合社会公众股认定条件。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否为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是否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2)上述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的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第1题)(一)上述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否为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是否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含配套融资)股东 持股数量 占比(%)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占比(%) 占比(%)(股) (股)大杨集团 132,500,000 40.15 132,500,000 5.10 132,500,000 4.70李桂莲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