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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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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新国都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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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16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说明因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李林杰先生、栾承岚女士、杨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任职;李艳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之日,李林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0,000股;栾承岚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72,900股;杨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股;李艳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6,100股。李林杰先生、栾承岚女士、杨星先生、李艳芳女士承诺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其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5月1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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