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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邰军夕

(发表于: 昌红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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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3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我们同意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顾立基、张锦慧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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