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华中数控股吧 > 华中数控: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返回上一页

华中数控: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左沁受

(发表于: 华中数控股吧   更新时间: )
华中数控: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08

1证券代码: 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 2016-045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 现场会议于2016年7月8日上午9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8日上午9: 30—11: 30和下午13: 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7日下午15: 00至2016年7月8日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 代表股份63,377,2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1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 代表股份46,361,40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 代表股份17,015,80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 代表股份23,291,53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0%。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设立武汉智能控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377,21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23,291,53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股。2、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投资事项后续评估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3,377,216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情况:同意票: 23,291,53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股。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1、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