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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江侈闪

(发表于: 潜能恒信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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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5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经过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二、 关于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三、关于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及长远战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独立董事: 陈洁 王月永 陈永武2016年8月24日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签字页)全体独立董事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陈 洁 王月永_________________陈永武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8月24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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