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贝岭股票
- 浙大网新股票
- 华东科技股票
- 隧道股份股票
- 深赛格股票
- 光大银行股票
- 中国银行股票
- 永鼎股份股票
- 苏州高新股票
- 新安股份股票
- 精达股份股票
- 中国医药股票
- 东风科技股票
- 金健米业股票
- 西部资源股票
- 招商银行股票
- 中联重科股票
- 中国宝安股票
- 中集集团股票
- 德赛电池股票
- 复星医药股票
- 宇通客车股票
- 中国建筑股票
- 葛洲坝股票
- 大唐电信股票
- 华丽家族股票
- 罗牛山股票
- 中色股份股票
- 京东方A股票
- 新疆天业股票
- 天坛生物股票
- 抚顺特钢股票
- 锦龙股份股票
- 云天化股票
- 振华科技股票
- 国中水务股票
- 华发股份股票
- 飞乐音响股票
- 青岛双星股票
- 中国核电股票
- 中国中铁股票
- 西部矿业股票
- 时代新材股票
- 科达股份股票
- 士兰微股票
- 浦发银行股票
- 中金黄金股票
- 哈投股份股票
- 航天晨光股票
- 同仁堂股票
- 维维股份股票
- 福耀玻璃股票
- 新五丰股票
- 中航资本股票
- 中金岭南股票
- 丰原药业股票
- 四环生物股票
- 哈药股份股票
- 万向钱潮股票
- 中国高科股票
长荣股份:关于与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6
证券代码:300195 证券简称:长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1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交易概述1、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与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于2016年4月23日在天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致力于共同服务印刷包装行业,为拓展双方业务发展,增强竞争优势,开展战略合作,以期提升共同价值。2、上述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该企业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3、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辽宁省营口市新联大街136号法定代表人:周广英大族冠华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挂牌代码:830820。主要服务于商务印刷、标签印刷等市场领域。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主要产品包括服务于标签印刷行业和商务印刷行业的胶印设备和激光模切设备。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1、合作内容1.1 运用大族冠华的激光技术或产品,长荣股份负责组织开发适用于印刷包装市场的新产品或新设备。长荣股份承诺新产品或新设备开发成功后,将优先采购大族冠华的产品及零部件。1.2 长荣股份在印刷包装行业独家代理销售大族冠华的激光模切产品、零部件,并由长荣股份负责进行售后服务。在其他印刷行业,长荣股份如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时,大族冠华向长荣股份提供相应的配套设备。1.3 利用大族冠华原有的胶印机技术及印刷平台,优化长荣股份的冷烫设备和数码印刷设备。2、合作方式双方的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代理销售、品牌联合等多种方式,就具体项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合作范围双方在中国印刷包装市场(包含港澳)范围内开展排他性合作。4、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5、收费模式5.1 本合作框架协议下,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6、知识产权6.1 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使用任何一方已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归属不发生任何变化。6.2 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由长荣股份主导开发完成的适用于印刷包装市场的知识产权,以及根据大族冠华提供的技术或产品由长荣股份单独升级改造或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长荣股份是唯一的完整的知识产权人。6.3 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由任何一方单独研发完成的知识产权,由完成研发技术的一方独立拥有知识产权,其中若因长荣股份提供的资料由大族冠华单独研发完成的适用于印刷包装市场的知识产权,大族冠华应独占许可给长荣股份使用。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之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因其违约产生的相应责任。8、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该企业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8.3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8.4 若本协议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被终止时:除应尽的保密义务或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双方免于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战略合作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1、交易的目的双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 上海贝岭股吧
- 浙大网新股吧
- 华东科技股吧
- 隧道股份股吧
- 深赛格股吧
- 光大银行股吧
- 中国银行股吧
- 永鼎股份股吧
- 苏州高新股吧
- 新安股份股吧
- 精达股份股吧
- 中国医药股吧
- 东风科技股吧
- 金健米业股吧
- 西部资源股吧
- 招商银行股吧
- 中联重科股吧
- 中国宝安股吧
- 中集集团股吧
- 德赛电池股吧
- 复星医药股吧
- 宇通客车股吧
- 中国建筑股吧
- 葛洲坝股吧
- 大唐电信股吧
- 华丽家族股吧
- 罗牛山股吧
- 中色股份股吧
- 京东方A股吧
- 新疆天业股吧
- 天坛生物股吧
- 抚顺特钢股吧
- 锦龙股份股吧
- 云天化股吧
- 振华科技股吧
- 国中水务股吧
- 华发股份股吧
- 飞乐音响股吧
- 青岛双星股吧
- 中国核电股吧
- 中国中铁股吧
- 西部矿业股吧
- 时代新材股吧
- 科达股份股吧
- 士兰微股吧
- 浦发银行股吧
- 中金黄金股吧
- 哈投股份股吧
- 航天晨光股吧
- 同仁堂股吧
- 维维股份股吧
- 福耀玻璃股吧
- 新五丰股吧
- 中航资本股吧
- 中金岭南股吧
- 丰原药业股吧
- 四环生物股吧
- 哈药股份股吧
- 万向钱潮股吧
- 中国高科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