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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闻伉佯

(发表于: 纳川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纳川股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17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5,87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3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24日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6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六、有关咨询办法咨询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咨询联系人:陈漳全咨询电话:0595-87770616传真电话:0595-87962111特此公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六年五月十七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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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破奚
    敢不敢再少点……
    2016-05-16 1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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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事玉
    呵呵,真大方。
    2016-05-16 17: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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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益料向
    分的太多了,用不掉还要上税
    2016-05-16 17: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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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班枇
    恶心
    2016-05-16 17: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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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倘
    我日他爹地
    2016-05-16 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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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妲狩
    五个涨停
    2016-05-16 22: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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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合沓
    就这也好意思送?脸皮够厚的了
    2016-05-17 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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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况宰
    无聊
    2016-05-17 16: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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