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光韵达股吧 > 光韵达: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返回上一页

光韵达: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施庭肉

(发表于: 光韵达股吧   更新时间: )
光韵达: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02

- 1-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6-009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3 月 1 日 15:00—2016 年 3 月 2 日 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年 3 月 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清华紫光信息港)C 座 1 层,本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若洪先生。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46,855,9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67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4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46,855,9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673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0 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3 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2%。7、公司部分董事和全体监事、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张锦慧女士、王肇文先生、王红波先生及历任独立董事王旬女士、张庆茂先生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张庆茂先生、王旬女士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成立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王旬女士、张庆茂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 2016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46,855,9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同意股份数 3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同意股份数 0 股。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6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46,855,9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同意股份数 3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同意股份数 0 股。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6,855,9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同意股份数 3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