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减资公告

蔺佛足

(发表于: 天玑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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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11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8减资公告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270,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05,000股(已根据2013年度、201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调整后的股数),回购价格为2.3487元/股(回购价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回购注销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565,500股,回购价格为6.8533元/股(回购价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由27,221.6295万股减至26,794.5795万股。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特此公告。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9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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