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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宇新材: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褚夜廷

(发表于: 红宇新材股吧   更新时间: )
红宇新材: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2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52号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295,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8日。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1 01*****699 朱红玉2 01*****904 任立军3 01*****974 朱明楚4 08*****043 湖南红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五、有关咨询办法咨询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中央广场6栋31楼咨询联系人:姜珊咨询电话:0731-89661618-8031传真电话:0731-89661610六、备查文件1、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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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眉
    真有钱
    2017-06-21 17: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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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徇珊
    5个涨停稳稳的
    2017-06-21 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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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禄浪古
    又一重大利好!
    2017-06-21 1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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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汀
    你不是没票吗?跟你有关系吗?
    2017-06-22 06: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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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奚座呈
    没票我关注它干啥?
    2017-06-22 11: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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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奕伎
    又要套一批了
    2017-06-22 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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