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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7
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1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的股东深圳市汇银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 6月6日收到股东深圳市汇银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银贰号”)及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银四号”)的《减持函》。汇银贰号、汇银四号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持股情况1、汇银贰号截止本公告日,汇银贰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7,500,000股于2016年2月24日解除限售状态。2、汇银四号截止本公告日,汇银四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7,500,000股于2016年2月24 日解除限售状态。二、减持计划1、汇银贰号(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7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2、汇银四号(1)减持目的:资金需求(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 75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5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汇银贰号、汇银四号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情况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完毕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票,且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格的80%;减持时,应尽量避免短期内大量减持对公司股价造成下跌性影响,且须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方式为通过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1、汇银贰号、汇银四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2、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汇银贰号、汇银四号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五、备查文件1、汇银贰号出具的《减持函》;2、汇银四号出具的《减持函》。特此公告。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7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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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动对于虽然不是大股东,但如果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每3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该部分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17-06-06 19: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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