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鲁亿通股吧 > 鲁亿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返回上一页

鲁亿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瞿更妓

(发表于: 鲁亿通股吧   更新时间: )
鲁亿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2-29

证券代码: 300423 证券简称: 鲁亿通 公告编号: 2015-044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一、会议的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的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莱阳市龙门西路256号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法清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其中1名股东同时是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股份51,187,5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677%。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其中1名股东同时是股东授权代理人),代表股份50,935,6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881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1,9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63%。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52,7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7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1,9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6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187,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审议通过了《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187,5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7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蓝晓东、张永军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 年 12 月 28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刘到
    人呢?
    2015-12-28 23:26:35

    回复

  • 左彦
    人呢?
    2015-12-28 23:28:22

    回复

  • 单全束
    人呢?
    2015-12-28 23:28:48

    回复

  • 柳朱
    什么破公告
    2015-12-28 23:36:22

    回复

  • 卢卷
    公告一点用没有
    2015-12-28 23:36:49

    回复

  • 董帙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5-12-29 01:47:35

    回复

  • 闵安凌
    2016-02-24 20:38:15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