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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荣卞直

(发表于: 航新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
航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31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卜范胜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7年 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信召开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卜范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通过股权激励方式促进新业务开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7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6.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0.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的法律意见。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为了保障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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