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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告

戎眷八

(发表于: 强力新材股吧   更新时间: )
强力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30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6-097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力新材”)于2016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219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就反馈意见中“重点问题之第 4 题: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方式为发行期首日定价,视发行价格与发行前股价的差异,本次发行的股份可能锁定一年,也可能无锁期。若发行完成后存在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请保荐机构督促申请人按深交所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问询本次发行认购方、利润分配提议人、5%以上持股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作出如下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强力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减持(如持有)所持强力新材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强力新材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强力新材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强力新材,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 12月 30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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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梯
    利好
    2016-12-30 1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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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阮炭
    假利好
    2017-01-02 22: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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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只
    帮助主力出货的好机会
    2017-01-02 23: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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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郝英
    2017-01-03 1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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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恢孩
    强力每出公告必跌已是常规的
    2017-01-03 1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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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妲狩
    第三章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二)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7-01-03 13: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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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坪
    锁定期好像有出入?
    2017-01-03 13: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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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乜才范
    为了定增,口头承诺,联合高管死死的订盘打压股价…!!!!!
    2017-01-03 13: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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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条
    只为定增,口头承诺,却联系高管死订盘打压股价…!!!!!
    2017-01-03 14: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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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施基
    强盗式定增股票,口头的承诺,暗中联系高管死死订盘打压股价……!!!!!
    2017-01-03 14: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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