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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南纺股份的制度的供给侧改革

麻江

(发表于: 南纺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有关南纺股份的制度的供给侧改革
制度的供给侧改革  “我们所谈的证券市场的供给侧改革就不能不提证券市场制度的供给侧改革,最重要的便是如何完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这就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施以强有力的震慑。”李曙光表示。  目前证券市场的违规成本过低屡屡被业内人士诟病。比较典型的是南纺股份 (600250.SH)2006年-2010年连续5年虚构利润合计达3.44亿元。扣除虚构利润后,南纺股份连续5年亏损。也就是说,经过连续5年的财务造假,南纺股份成为退市规则下的一条“漏网之鱼”。但是证监会给其开出的罚单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万元”,让市场人士直呼“处罚太轻”。  对于个人的证券违法行为,目前的最高罚款为60万元。在南纺股份造假案中,单晓钟、丁杰等相关人员被警告并处以3万-30万元的罚款,而胡海鸽、周发亮、陈山等5人的责任已过行政处罚时效,逃过了行政处罚。南京证券借壳南纺股份在南京国资委的组织下,最终还是败在证监会手上,严格来说,南京证券借壳南纺股份失败应该受到证监会劝导的影响,很明显,证监会不愿意看到与树立坏形象,如果南京证券真的借壳南纺成功,南纺股份应该在60元以上了,如果一个在四年前的再过去五年期间,南纺股份连续五年造假净利虚增3.44亿元,连高管处罚的诉讼时效都超过,高管都可以免除处罚,真正应该处罚的对南纺进行审计那些审计事务所,他们才是真正的凶手,再说了,南纺股份有1806万股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持有,市值3亿元,足可以应付任何事项,证监会阻挠南京证券对南纺股份的借壳,一定是想多了!  李曙光表示,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证券法草案增加了不少处罚力度。原先对个人投资者违法行为处罚最高为60万,而新修订内容则定为1000万元以下;另外还完善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和代表人诉讼制度,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但是证监会在行政执法中,往往遭遇地方保护主义,案件移送到地方法院后会被“轻轻落下”。证监会主席钢 2013年曾在《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人情世故、不坚持原则等问题。  “对于证券违法行为的震慑仅仅靠证监会的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还需要完善相关的《合同法》、《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民商事法,这些都要做相应的调整。比如目前虚假陈述有司法解释 ,但是操纵市场没有司法解释。”李曙光说。  2015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宋丽萍就表示,希望借鉴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成功经验,出台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形势案件具体应用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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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咏常
    对南纺的操作,应该主动买套!即使套住了,也没有关系!现在只余南京国资委板块没有炒过了!坚持持有!
    2015-11-28 1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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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佛侏
    周五,个股跌9%以上的股票是725只,其中三百多只股票跌停!南纺属于跌停,但没有放量!通过今天的跌停可以看出!南纺的庄家实力很小,二是南纺的庄家是恶庄!真正称得上善庄的是特力A,散户都不愿意接单,这些庄家只能自导自演了!
    2015-11-28 14: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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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麴妆因
    实力小早就被人替换了
    2015-11-28 16: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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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殷岢
    去年就己爆光。将旧闻置顶重提,意欲何在?莫非要停牌重组了。
    2015-11-28 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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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婉永
    旧事重提,忽悠人割肉,周一坚定加仓。反着做。
    2015-11-28 17: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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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寇派作
    呵呵!周一我要满仓了。摆在南纺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重组。己经年底了。小报记者配合黑庄开始汲筹了。
    2015-11-28 17: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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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充手匠
    正确的操作:主动买套!耐心与信心更重要!
    2015-11-29 1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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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郜季
    下周南纺会雄起。
    2015-11-29 1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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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谷妊
    南纺今天会雄起来的!而且今天会有戏啊!
    2016-01-19 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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