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温氏股份股吧 > 温氏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答复的公告 返回上一页

温氏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答复的公告

元西

(发表于: 温氏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温氏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答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15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3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答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0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和落实。鉴于各方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及补充,公司预计30日内不能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和考虑,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7),计划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现公司已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问题进行了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核查,按要求完成了《反馈意见》所涉问题的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之答复》。公司将于反馈意见答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答复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窦四江
    有点迹象
    2016-08-15 21:59:03

    回复

  • 丁纹姝
    看来老子亏本5元/股走人是正确的!!!!!!!!!!!!!!!!!!!!!!!!!!!!1
    2016-08-16 08:22:35

    回复

  • 燕去徒
    就小得你妈发行股票圈钱典型江浙一带的空手套白狼
    2016-08-16 08:24:10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