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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2016年半年度报告

嵇户他

(发表于: 川金诺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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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29

-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FAIRWOOD HOLDINGS LIMITED大快活 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2)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兹通告 Fairwood Holdings Limited ( 大 快活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订於二零一 六年九月 八 日 ( 星期 四 ) 下午四时正假座香 港北角丹拿道十八号爱群商业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议程如下:1. 省览 截至二零一 六 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经 审核账目及 董事会与 核数师报告。2. 宣布派发末期股息。3. 宣布派发特别末期股息。4 . 重选董事。5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6 . 授权董事会增加董事名额,数目最多以股东所批准之名额为限。7 . 重新委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8 .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A. 「动议:(a) 在本动议 (c) 段 之规限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关期间 ( 定义见下文 ) 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权力之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中文名称仅供识别之用 - 2 -(b) 本动议 (a) 段之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於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在有关期间结束後,可能需要行使该权力之建议、协议及购股权;(c) 本公司董事依据本动议 (a) 段所述之批准,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 ( 不论其为根据购股权配发与否 ) 之股本面值总额,除依据 (i) 配售股份 ( 定义见下文 ) 、 (ii) 按任何 可认购本公司股份之购股权计划或类似购股安排而授予之购股权被行使而发行之股份或 (iii) 任何按照本公司之章程细则,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配发股份以代替全部或部份本公司股份之股息等而配发外,不得超过 (aa) 於通过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20%及 (bb) ( 倘本公司董事获本公司股东通过另一项普通决议案授权 ) 於通过本决议案日期以後本公司购回之本公司股本面额 ( 最多以相等於通过该另一项普通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10% 为限 ) 两者总和,而上述批准亦受此限制;及(d)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 由本决议案通过时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之期间:(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散会;(ii) 按照本公司之章程细则及任何适用法例规定须召开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间届满之日;及(iii) 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作之授权之日;及「配售股份」指本公司董事於指定期间,向本公司之股东名册内於指定记录日期之普通股股份持有人,按当时彼等之持股比例提出售股建议 ( 惟 本 公 司 董 事 可 就 零 碎 配 额 或 就 任 何 地 区 法 例 之 任 何 限 制 或 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 券交易所之规定,作出认为必须或适宜取消 在此方面之权利或另作安排 ) 。」 - 3 -B. 「动议:(a) 在本动议 (b) 段之规限下,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於有关期间( 就本决议案而言,经作出必要修订後,其与本大会通告第 8 A 项决议案内 (d) 段所述者具有相同涵义 ) 按照一切适用法例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规定 ( 经不时修订 ) ,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於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股份购回守则获授权在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上市且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为此而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本公司股本中每股 1.00 港元之股份;及(b) 依据第 8 B 项决议案内 (a) 段之批准,在有关期间可购回之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於通过本决议案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 10%,而上述批准亦受此限制。」C. 「动 议 待召开本大会之通告所载第 8 A 及第 8 B 项决议案获通过後,授权本公司董事就本大会通告内第 8 A 项决议案 (c) 段内之 (bb) 分段所述本公司股本面值,行使该决议案 (a) 段所述之权力。」承董事会命公……[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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