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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雍耻克

(发表于: 新美星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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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20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7-023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6日。三、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6日通过股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17-023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1 01*****563 何德平2 01*****273 何云涛3 08*****190 张家港德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五、咨询机构: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咨询联系人:侯礼栋咨询电话:0512-58693918传真电话:0512-58693908六、备查文件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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