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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发安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郁干柔

(发表于: 佳发安泰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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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31

股票简称:佳发安泰 证券代码:300559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433号)ChengduJiafaantaiTechnologyCo.,Lt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发安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存在跌破发行价格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一、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5,38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总数1,800万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后总股本7,180万股。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袁斌承诺:“自佳发安泰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也不由佳发安泰回购该等股份。另外,袁斌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佳发安泰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自佳发安泰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2、公司股东凌云、陈大强、寇勤、成都德员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佳发安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也不由佳发安泰回购该等股份。”3、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凌云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赵峰、周俊龙、梁坤、覃勉、郭银海、文晶承诺:“本人在担任佳发安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佳发安泰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发安泰股份。”5、德员泰股东范翔龙、郭雯承诺:“自佳发安泰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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