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格林美股吧 > 若公司被恶意收购时,为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恶意收 返回上一页

若公司被恶意收购时,为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恶意收

桂动

(发表于: 格林美股吧   更新时间: )
若公司被恶意收购时,为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恶意收
若公司被恶意收购时,为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恶意收购情形出现的五年内,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不得更换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的独立董事除外)。如果股东大会以任何方式做出了更换董事会成员的决议,投赞成票的股东方应共同按该名董事在公司任职年限内累计税前报酬总额的十倍向该名董事支付赔偿金,并且前述更换董事会成员的决议无效。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巩企浪
    违背资本市场原则,连年增发,自己又不参与,如同清仓式减持,持股此例由60%降到10%,现在发现控股权有危险了,就甩流氓。正确做法应该是把这些年捞的钱拿出来增持。
    2020-08-10 18:15:39

    回复

  • 凤胖侯
    流氓
    2020-08-10 18:57:15

    回复

  • 符孚吃
    公司章程违背公司法,约定无效。
    2020-08-10 22:48:40

    回复

  • 禄埠娱
    北京京能本季度新进,持股已超3%,本次要加的两个董事就是其提请的。 京能现在3种原则:一是临时股东大会前增持到一定比例,并联合其他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否决不合理议案,后面争夺控股权。二是做战略投资者。三是抓紧出逃。 你觉得会是哪一个?
    2020-08-11 07:23:30

    回复

  • 施砂
    该议案不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霸占董事会利益!
    2020-08-11 07:27:46

    回复

  • 严美序
    要求公司增持股票 保护小股东权益
    2020-08-11 08:01:34

    回复

  • 胡竟恰
    人家写明被恶意收购
    2020-08-11 08:48:18

    回复

  • 谢雪
    什么叫恶意?你自己不买,还不叫别人买?你自己都不看好自己,还不允许别人看好?
    2020-08-11 09:30:04

    回复

  • 后形
    怎么判断恶意收购呢?
    2020-08-11 09:53:02

    回复

  • 蔡村悌
    被收购了是好事
    2020-08-11 11:29:20

    回复

  • 姚讼
    欢迎格林美被恶意收购!!!
    2020-08-17 14:18:58

    回复

  • 盍伽洳
    打着保护中小股东的旗子,行隧道挖掘之实!
    2020-08-17 15:04:00

    回复

  • 翁抗畔
    第一大股东持股才11.多,第二股东3点多。两者加一块才15个点。害怕别人收购就从董事会层面进行限制。这是多的玩意。
    2020-08-17 18:36:28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