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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大于29元(不会低于刚转让给财政部下属公司的价格),再按增发规定(不低于发

廉是

(发表于: 紫光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2020-09-25 17:40:01)
增发价大于29元(不会低于刚转让给财政部下属公司的价格),再按增发规定(不低于发
增发价大于29元(不会低于刚转让给财政部下属公司的价格),再按增发规定(不低于发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折),所以至少35以上才可以实施。下星期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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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井屉炭
    基本到位
    2020-09-04 20: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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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臣匹
    应该是这样的。
    2020-09-04 2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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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建
    应该是实施增发时20均价在35元(具体算是35.9元)以上,而到那时的股价在20均线之上还是之下则不定。

    羿收岗: 那时股价不会低于增发价的

    2020-09-04 21: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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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责
    我个人理解为,实施增发基准日前20交易日均价的90/%,确定增发价格。批准的酬资总额除以增发价格得出增发股票数量。 增发价格高,增发股票数减少!对持有存量股票的股东有利。反之,增发价格低,增发数量增加,对新的投资人有利。 最后形成的增发价格,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2020-09-04 21: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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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屈炸奇
    不会底于财政受让的除权价。
    2020-09-04 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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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值伎
    20日线要上到36才考虑敲定增发这个论点个人感觉正确,接下来可以想象。至于12个月限期应该不用考虑,紫光不傻,按目前经济结构、现状、预期,接下来几年绝对不好过,“牛市”?呵呵~谁知道哪天就塌了重新赶底。
    2020-09-05 0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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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志
    战投在先,两个事不会一起搞。定增1年有效,非要搞砸了,亏韭菜们想的出来。[大笑]
    2020-09-12 1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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