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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为什么要重发公告

杜弓悠

(发表于: 西水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终于明白为什么要重发公告
找出改动的地方了,共有3处。确实是表述不够完善给重组委踢回了。筒子们无需猜测,静等上会。16日公布方案: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1、本次交易的对方已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方案;2、本次交易已经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次交易已经西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相关国资部门核准;5、本次交易已经西水股份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保监会原则性批复。(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1、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收购天安财险股权并募集资金增资天安财险;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公司在取得上述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今天公布方案: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1、本次交易的对方已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方案;2、本次交易已经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次交易已经西水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相关国资部门核准;5、本次交易已经西水股份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保监会原则性批复。(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已经获得了中国保监会原则性批复,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公司收购天安财险股权并增资天安财险事宜及天安财险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中国保监会批准,且天安财险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本次交易已经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安财险审议公司章程修订的股东大会主要是根据增资金额确定增资及股份转让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等事项,因此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其公司章程修订不存在障碍。公司需在天安财险工商登记变更前取得中国保监会的上述批准,该批准不构成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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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牛枰
    此条也是本次新增的内容:(三)相关协议已明确违约条款西水股份与正元投资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如下:该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该合同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该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承诺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若正元投资未按照该合同约定履行认购义务,则公司有权要求认购方支付认购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西水股份与绵世方达等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如下:该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守约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若该等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守约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上市公司已与各方签署相关协议并明确了违约条款,交易各方都有着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义务。
    2015-11-18 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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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寿上神
    多谢 !乾隆winner 高手
    2015-11-18 2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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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闵族轨
    辛苦了
    2015-11-18 2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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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代珏
    2015-11-18 21: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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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伍兀玄
    辛苦了
    2015-11-18 2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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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羊招洽
    辛苦了,这样新增的内容,倒是一个利好。
    2015-11-18 2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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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祠玲
    赞!!!
    2015-11-18 21: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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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栅佟
    2015-11-18 21: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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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沁
    2015-11-18 2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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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制洵
    支持楼主。用心良苦
    2015-11-18 2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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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洪炉
    2015-11-18 2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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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奸
    下了大功夫,感谢分享
    2015-11-18 2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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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青均
    谢谢你的无私分享
    2015-11-18 2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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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裴针看
    2015-11-18 2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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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责
    保险公司出资或者持股比例超过 20%(不含 20%)的股东,除满足《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关于主要股东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 100 亿元人民币;(二)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 30%;请大家结合财务数据看看
    2015-11-18 2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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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屈炸奇
    赞!非常用心!
    2015-11-19 0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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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周
    先顶再看
    2015-11-19 06: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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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泉恩
    乾隆winner找出改动的地方了,看来确实是表述不够完善给重组委踢回了。这样倒好,不用太担心了。乾隆winner是个认真细心人
    2015-11-19 0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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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制刻
    强烈关注楼主!
    2015-11-19 08: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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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味士
    西水股份一定会给你发个大红包的
    2015-11-19 08: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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