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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今晚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

梅夏

(发表于: S佳通股吧   更新时间: 2021-07-28 16:20:27)
佳通今晚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这段话……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并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将"还没有?何来在继续加强与股东沟通的基础上。

请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的假设性陈述予以审查。

的确有误导性。

什么时间沟通?具体时间表?请一一回答。

董秘水平不行,让它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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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储卒
    董秘下课!
    2021-07-16 21: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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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伍坤
    上一次公告也是这么写的。
    2021-07-16 2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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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仇仰他
    公告之前,大股东肯定私下和有关中小股东沟通过,只不过没达成意向而已。公告后,如大股东有意股改,肯定会继续和相关股东进一步沟通。这里用“将”何错之有?建议回炉再好好学学。
    2021-07-16 2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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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婉永
    已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了,接下来将继续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这话没毛病。 语文体育老师教的?
    2021-07-16 22: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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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拔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不真实。一个将字无法律依据! 准确性……不准确。进展公告,进展具体的情况虚假陈述! 完整性……不完整……时间,地点,人物,一概没有! 公司应该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是董秘!应到证监部门好好学习!
    2021-07-17 0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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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烙晚
    2021-07-17 07: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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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典保
    230名原告,4名代表人,历时一年有余,ST辉丰(00249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终于迎来一审判决。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了解到,7月16日下午3点,南京中院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ST辉丰赔偿其中224名原告投资损失共计8719.92万元。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出台后,全省范围内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第一案。”金融庭庭长黄伟峰介绍,“本案生效后,后续针对同一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裁定适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损失计算方法,既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也为类似证券群体纠纷的集约化解提供了范本。”
    2021-07-19 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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