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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是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于《公司法》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

廉劭佟

(发表于: 辉丰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2021-08-11 06:05:40)
《证券法》是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于《公司法》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
《证券法》是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于《公司法》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证券法未涉及,没有祥细规定的条款,如公司法有的按公司法执行。因此这次南京索赔,如233个索赔帐户中在界定的时间有频繁买卖辉丰股票的在二审中大概率得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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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梨味
    233个索赔帐户中在界定的时间有频繁买卖辉丰股票的在二审中大概率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喻足均: 是不是双方律师都没上过学,就你最懂[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车沿查: 非也,在巨利面前,装着看不见。不是司空见惯么?

    耿浩卷: 不知道你发这干什么,有用吗?只会给自己添烦恼,又不能改变任何结果,就安心等待结果吧。在这只股上3年左右的多了去了,他们只是偶尔出来下,大部分都选择沉默了。

    蓬贯七: 哇塞,你真聪明,好崇拜你呀[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那派肪: 所以辉丰的律师是敌方派来的卧底吗[大笑][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平仗: 话必须有人站出来光明正大地说透,作为长期持辉丰公司的小散,为公司争取应得利益,把公司损失降到最低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吉则庶: 高手在民间啊!唉~怪辉丰没选对律师,有大师你在的话股价20以上不是问题[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潘乞虹: 这个不好说

    简聿眈: 查询后都有买卖,属于投机行为,不用赔偿,连律师事务所都声明不向散户收费,是他们误导散户索赔。

    2021-08-08 13: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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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畔就
    我不明白猪都能知道的事情,难道双方律师法院都不清楚乱判不成[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桂奈岑: 这不是很正常吗?

    成屋去: 南京什么案子,不是你撞倒的你去扶那老太干嘛,潜意识的说,你撞了你才会去扶

    辛展委: 有前科不是一两次,都记录在史。

    2021-08-08 13: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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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程条
    一审判赔8700万,排除持续持股不足180天的那部分帐户,还要除去购股原因是基于辉丰本身产品占有率,利润率及成长性的那部分因素,二审估计索赔会打折到4成,3500到4000万。也仅是估计哦。
    2021-08-08 13: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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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浩卷
    大部分账户不说等6个月,几天就止损出局了,能坚持6个月不动的,那才是真真的辉丰铁杆,获得亏损补偿那才是合理合法。
    2021-08-08 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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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席姒
    确实应该剔除那些短线频繁交易的账户。。。
    2021-08-09 0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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