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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1:国栋建设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饶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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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1:国栋建设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08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7-024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禧悦酒店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并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刘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刘婧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刘婧女士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2、程序合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婧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刘婧女士简历请参见附件。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刘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期。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朱刘林先生简历请参见附件。特此公告。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8日附:刘婧、朱刘林简历刘婧: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MBA,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会计经理、信贷经理(2000年8月-2004年6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工商业务部信贷主任、副总经理(2006年3月-2010年12月);富登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全资子公司)西南大区风险总监(2011年1月-2014年7月);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合伙人(2014年10月-2017年3月)。朱刘林: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律师,助理会计师。历任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科员、副科长、科长(2003年7月-2013年6月);西藏源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7月-2017年3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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