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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1:国栋建设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7/1/17)

喻两思

(发表于: 国栋建设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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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7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7-003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7年1月13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建设”、“上市公司”)收到贵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100号)。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会同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控股股东”)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财务顾问”)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说明如下:一、公告显示,本次质押主要为控股股东正源地产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请控股股东正源地产结合自身财务状况,说明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偿还期限,是否用于直接或间接偿还前次收购所需款项,是否存在资金紧张问题。请财务顾问核查控股股东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本次质押的资金去向,并披露核查过程。【回复说明】1、正源地产本次融资的基本情况2016年10月31日,正源地产、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与大连渤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渤源管理”)签署编号为“渤连分委贷(2016)第12号”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基本情况如下:委托方为渤源管理、贷款方为渤海银行、借款人为正源地产,贷款金额为25亿元,利率为6.8%(含增值税),贷款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贷款用途为并购股权。渤源管理系由安徽国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正源地产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安徽国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99,900万元,有限合伙人正源地产出资50,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出资资金199,900万元系依据其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其提供的,来源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上述《贷款合同》为附担保条件的合同:正源地产下属公司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源仓储”)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土地及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上述《贷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富彦斌、张伟娟夫妇为上述《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正源仓储及富彦斌、张伟娟分别与渤海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作为上述担保事宜的补充,正源地产在上述《贷款合同》中承诺于放款后3个月内将其取得的不低于358,060,570股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给渤海银行。2016年11月2日16:00后,渤海银行向正源地产发放了上述25亿元贷款。2017年1月6日,正源地产与渤海银行签署编号为“渤连分质(2016)63号”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质押协议》”),为上述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上市公司已对此进行了公告。2、前次收购的基本情况2016年10月19日,正源地产与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栋集团”)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以 2,506,423,990.00 元的价格收购国栋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358,060,57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0%)(以下简称“前次收购”)。正源地产主营业务属于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证经营的稳定性,正源地产一贯重视现金管理,保有充裕的流动资金。正源地产截至2015年末持有的货币资金约13亿元,2016年1-10月实现约19亿元的销售回款,并为日常经营需要取得了外部融资。在本次融资资金实际发放之前,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1月2日,正源地产通过上述自有及自筹的存量资金按期、足额向国栋集团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2,506,423,990.00元。具体支付时间如下:序号 付款人 收款人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万元)……[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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