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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3: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四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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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08

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股票代码:600333 股票简称:长春燃气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Changchun Gas Co., Ltd.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四次修订稿)二〇一六年九月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1公 司 声 明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2重要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已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已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并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已经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长港燃气、吉能集团共两名特定投资者。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1,057,401 股(含 151,057,401 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 年 4 月 11 日),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7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由于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6.62 元/股,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长春市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项目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3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长春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4目 录公司声明 ................................................................... 1重要提示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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