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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溯及既往。新规只能约束生效日后的事项,对前面的事项怎么能一刀切呢?绿庭202

慕偶

(发表于: 绿庭投资股吧   更新时间: 2022-02-17 17:41:05)
法不溯及既往。新规只能约束生效日后的事项,对前面的事项怎么能一刀切呢?绿庭202
法不溯及既往。新规只能约束生效日后的事项,对前面的事项怎么能一刀切呢?绿庭2021年前三季度在市,sjs和法规是认可的,是合法的,也符合当期的摘帽标准。为什么现在又可以制定出一条新规来作为衡量往期的标准,将原来合规的变成不合规的,法规是自相矛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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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饶各虎
    说啥也没用都跌成这鸟样了,你看谁关心过我们?
    2022-02-14 15: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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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璩牡更
    我说了算!本身就一炒壳的垃圾股,证监会早就关注她了,趁机拿下这个垃圾
    2022-02-14 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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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洽内
    而且新政出台的目的是打击空壳公司套现,AMC现在已经是绿庭主营各主要收入来源,毋庸置疑。这不是新政要打击的对象。

    勾癸妆: 没用的,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死的公司。

    2022-02-14 15: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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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突旃
    2022-02-14 15: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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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璩牡更
    譬如同样的行为,前面按fa lv给人家判了个正当防卫,只需赔偿一定损失即可,眼看着可以出来了,突然新fa实施了,又给人家重新判一个故意sha?这个谁能认?难道一句不讲理就可以了?等着被 bi?

    戎洽合: 但是上年2021出台的营收不够一亿且扣非为负,也是适用在2020的会计年度呢

    臧页效: 利润为正且营收过亿是2020年12月出台的,没有追溯既往,衡量的是2020年度总利润和收入,如果前三季度为正,四季度为负,只要全年合计为正也没影响。 此次2021年11月“营收扣除指南”追溯了本会计年度和上一会计年度主营收入则不同,即使前三季度认可为正,到全年前面的完全一刀切不认,违背了法律“从旧兼从轻”“不追溯既往”原则。

    2022-02-14 15: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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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俸反
    法律上,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即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只有新规定处理更轻的,才适用。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2022-02-14 1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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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须孙玉
    利润为正且营收过亿是2020年12月出台的,没有追溯既往,衡量的是2020年度总利润和收入,如果前三季度为正,四季度为负,只要全年合计为正也没影响。 此次2021年11月“营收扣除指南”追溯了本会计年度和上一会计年度主营收入则不同,即使前三季度认可为正,到全年前面的完全一刀切不认,违背了法律“从旧兼从轻”“不追溯既往”原则。
    2022-02-14 1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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