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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52:浙江龙盛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章穴

(发表于: 浙江龙盛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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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08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6-033号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备忘录主要内容:亚邦集团同意促成亚邦股份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份发行完毕后,本公司可能将成为亚邦股份的控股股东,同时本公司在亚邦集团提供相关担保措施的前提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亚邦集团提供借款。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鉴于备忘录目前对双方均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即使后续相关各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委托贷款协议或同类协议,仍需双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亚邦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及可能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因此,备忘录在今后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一、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亚邦集团”)设立日期: 1993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许小初,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资产委托管理服务;财务顾问;企业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亚邦集团目前持有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邦股份”)28.84%股份,系亚邦股份的控股股东,亚邦股份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上市公司,设立时间:2006年02月24日,注册资本:57,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许旭东,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经营范围:合成蒽醌、1—硝基蒽醌、分散红(R-91、R-146)、商品染料的生产;染料及助第1页共4页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生产(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备忘录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双方于2016年4月7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签署《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三)签订备忘录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鉴于备忘录对双方均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力,因此本公司暂不需要将备忘录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各方就备忘录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正式协议后,再根据投资权限另行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一)亚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1、亚邦集团拟推动亚邦股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股票,本公司拟参与认购,增发完成后本公司可能成为亚邦股份控股股东。2、亚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确定发行价格,具体价格由亚邦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后决定,并应取得本公司同意。(二)同业竞争的处置1、由于本公司与亚邦股份处于同一行业,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公司与亚邦股份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合适的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如果在亚邦股份非公开股票审核过程中,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同业竞争事项,本公司将予以积极配合并采取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措施,并作出相关承诺。3、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会同亚邦股份就同业竞争事项进行研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三) 业务合作1、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就业务合作、优势互补等具体事宜进行协商。2、亚邦集团作为亚邦股份现行控股股东,在本次相关交易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得有损害亚邦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第2页共4页3、本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若成为亚邦股份控股股东,本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应促进亚邦股份的业务发展,不得有损害亚邦股份利益的行为。4、本次交易若须向取得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的,本……[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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