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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3:联创光电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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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联创光电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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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25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5临083号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670,000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2012年8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7号),公司于2012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70,000股,发行价格为6.29元/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370,806,750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3,476,750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中,向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发行的20,670,000 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向除电子集团外的其他3名发行对象发行的52,000,000 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是否有履 是否及时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行期限 严格履行自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2012年11月30日至江西省电子集团 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2015年11月30日 是 是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有限公司 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2015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根据公司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安排,聘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械机构国盛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未完结的保荐工作将由国泰君安完成。国泰君安已指派施继军先生、支洁女士担任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经国泰君安核查认为,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国泰君安和保荐代表人施继军、支洁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六……[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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