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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8: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傅起仰

(发表于: 五洲交通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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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11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6-044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根据相关部门报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如下:一、前期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一)与江珠公司、新长江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岑罗公司”)因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珠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江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起诉至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897.4万元,法院于2015年6月15日立案受理。2016年2月24日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和解协议签订后,江珠公司支付本金100万元,后未按约定执行,岑罗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2016年6月15日立案执行。2016年7月27日,江珠公司出具《付款计划》,承诺在2018年3月底前付清本金和利息,并于8月5日支付本金50万元。(二)与华兴公司、钦州华兴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进出口公司”)因与广西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第三人广西钦州华兴粮食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557.24万元。法院立案受理后,查封华兴公司名下位于钦州港勒沟作业区的三块土地,一审已开庭审理,法院判决:华兴公司返还万通进出口公司232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不同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算),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万通进出口公司负担4.51万元、华兴公司负担15.91万元。截至本公告期尚未执行。(三)与和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本公司之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因与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和谐公司、孙明、陈雪娟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近期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期尚未判决。二、新增诉讼事项情况:(一)与美壮公司、同创佳业借款合同纠纷1、基本情况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百公司”)因与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壮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美壮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佳业”)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3546.02万元。法院于近期立案受理,截至本公告期尚未开庭审理。2、诉讼请求及理由诉讼请求:(1)判令美壮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00万元。(2)判令美壮公司支付借款本金2400万元剩余的利息487.67万元。(3)判令美壮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669.6万元。(4)判令同创佳业对美壮公司应付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坛百公司与美壮公司于2012年1月5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美壮公司向坛百公司借款人民币3800万元,用于支付美壮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五洲锦绣壮乡”的征地款;借款期限从2012年1月16日至2013年9月16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上浮30%计算;美壮公司的违约责任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应还款额每天万分之五向坛百公司支付违约金。上述借款到期后,2013年9月16日,坛百公司与美壮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书》,约定:1400万元的借款期限变更为自2012年1月16日至2013年11月30日;另外2400万元的借款期限变更为自2012年1月16日至2014年5月31日;借款利率变更为:自2012年1月16日至2013年11月30日的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3年12月1日至实际全部还款之日的利息以实际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1400万元的借款本金于2013年11月30日偿还并同时支付其利息,2400万元的借款本金于2014年5月31日前偿还并同时支付其利息。截止2013年11月30日,美壮公司已偿还坛百公司借款本金1400万元,但此时没有支付相应利息。2013年11月30日,坛百公司与美……[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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