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华菱星马股吧 > 600375:华菱星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5个月内复牌可 返回上一页

600375:华菱星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5个月内复牌可

胥四

(发表于: 华菱星马股吧   更新时间: )
600375:华菱星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5个月内复牌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5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作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星马”、“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上证发[2016]19号)等有关规定,对华菱星马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一)上市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刊登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自3月2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3月9日刊登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上市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上市公司前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2017年3月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上市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30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7年4月1日,上市公司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上市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5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 2 个月内复牌,上市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7年4月29日,上市公司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上市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上市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3日、2017年6月1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由于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 3个月内复牌,上市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2017年6月2日,上市公司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最迟不晚于2017年8月2日复牌。上市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3日、2017年6月30日刊登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的通知,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神建材”)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星马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24,136,112股股份,华神建材本次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60,544,793股股份。星马集团及华神建材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合计84,680,9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上市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5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协议转让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24%国有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87号),同意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017年6月1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发布了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2017年6月20日,上市公司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结果的公告》,按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有关程序,最终确定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为正式受让方。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