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青海春天股吧 > 王海打假再遇败诉,被判支付青海春天十余万赔偿 2016-08-04 来源 :消费 返回上一页

王海打假再遇败诉,被判支付青海春天十余万赔偿 2016-08-04 来源 :消费

湛下守

(发表于: 青海春天股吧   更新时间: )
王海打假再遇败诉,被判支付青海春天十余万赔偿 2016-08-04 来源 :消费
王海打假再遇败诉,被判支付青海春天十余万赔偿2016-08-04 来源 :消费日报网 8月3日晚间,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381公司简称:ST春天)发布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报净利润0.54亿,同比下降10.27%。中报披露,ST春天起诉“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涉及极草产品的虚假信息,王海一审败诉。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春天药用诉王海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书。王海宣称极草牌冬虫夏草纯粉片系骗局,法院判定理由不成立,没有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属于失实的诽谤诋毁言论,误导公众,侵犯了春天药用的名誉权。 2014年12月19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称,王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9日连续在其个人认证的博客上,在未经任何查证,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蓄意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先后发布7篇标题为《极草骗局》的相关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同时大肆发布诸多类似诋毁极草产品的言论。王海作为“公众人物”,在互联网上恶意散播虚假信息、不实言论,严重妨害ST春天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了ST春天的商品信誉和商业信誉。 法院经审理判定,王海所称极草系骗局的主要理由均不成立,没有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王海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极草产品定性为“极草骗局”,言论失实,使用了诽谤、诋毁、贬损的言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构成对ST春天名誉权损害。王海的名誉侵权通过互联网进行,其后又经多家媒体转载追踪报道,给ST春天带来较大恶性影响。王海应立即停止发表侵害ST春天名誉权的失实言论,删除其在新浪博客和新浪微博上的全部失实言论,在相关网站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并赔偿ST春天相关损失。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