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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谈上交所摘帽规则上交所的ST公司摘帽,自公布年报以后,如果交易所发年报问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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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方正科技股吧   更新时间: 2023-07-02 20:03:21)
再谈谈上交所摘帽规则上交所的ST公司摘帽,自公布年报以后,如果交易所发年报问询的

$*ST方科(SH600601)$  再谈谈上交所摘帽规则

上交所的ST公司摘帽,自公布年报以后,如果交易所发年报问询的(自年报申请摘帽十个交易日内收到上交所问询),那自摘帽是从年报问询回复之日算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如果年报没有问询,自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600601、603039、600719、600226、600239、600382六家公司提出摘帽申请,都会明确提到了上交所十个交易日内批复。其中603039、600719、600239都没有年报问询,自申请起十个交易日内直接摘帽。600182也是自申请十个工作日内摘帽。600226、600726、600382都是年报问询回复之日起十个交易日摘帽,方科也不会例外。这是咨询过方科和康美的证券部,明确从年报问询回复之日的十个交易日,后面还没有摘帽的可以一一验证。如果还有哪个不认可,可以举例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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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郎婉
    所有被认定为上交所“规则”的,都要写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管理规则》。根据最新版《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只规定了申请摘星摘帽申请10个交易日之内回复,没有其它规定。 具体参照“第九章 退市风险警示 9.3.8 以及 第八节 其他风险警示中的9.8.8,规定10个交易日内对撤销申请批复。” 对于问询函的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函明确规定,要求10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复。 但是对于问询函回复的批复,没有任何规定。 如果你认为,问询函回复的批复,有对应的监管规则,请列示。 没有,就直接说没有。找不到就说找不到。 请不要用“过往案例”这种经验之谈,来碰瓷庄重严肃的监管规则。

    廖刹戽: 9.8.8,本所于收到公司申请10个交易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9.3.8,,本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是否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井士: 上市规则根本就没有年报问询函,你机械套用,没有回复的十个交易日,那上市规则都没有问询,是不是要把年报问询函也写进上市规则

    戎卦息: 规则就是规则,交易所所有的行为,都是遵循了规则的。这不叫机械套用,这叫合规。申请了摘星摘帽以后,10个交易日内必须回复,所有在第九个交易日,交易所发了问询函,给了上市公司10个交易日的时间准备回复。所以,这两个都是有明确的回复时间的。但是问询函回复的批复,是没有规定时间的。

    邢戽省: 问询函相当于第二次申请摘星摘帽(等于又回到了10个交易日规则内上交所要做出决定是否批准,不批准,或二次问询(同样会限制在10个交易日内回复)每问询一次,原则上工作量减小了,只是对部分不满意的年报内容进行核查,不像第一次作出问询函时全面的核查年报)

    谈原沱: 什么10个工作日必须回复,年报问询函延期的不要太多,什么都机械套用

    龚查戊: 那还是说没有咯? 你直接说你根据以往推测得出结论有人会喷你? 非要扯什么上交所的规定 [赞]

    蓟旦果: 你没看到你吱吱哥贴岀来的上交所交易规则,明确10个交易日,他硬拗的是没有年报回复的10个交易日

    须孙玉: 你在等的是问询函还是批复? 如果是问询函谁不知道十个工作日? 我们从一开始就说的是批复 大家整个股吧都在等的就是批复 也就是摘星摘帽 你以为呢?

    2023-06-10 15: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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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私舷
    还未摘帽的600816、600518提出的摘帽申请,都提到了10个交易日的规定,都已经年报问询回复,后面可以一一验证。
    2023-06-10 1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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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眈
    您是诚实守信英勇顽强不畏强敌勇于实践勇于观察的投资者。吱吱兄弟是从有没有明文规则这个角度出发的。而杨帆您是从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们两位的出发点不同,但你们都基本认同了十日之内的批复。其实,说的都是同一事实,只是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罢了。

    居胃: 不用你来和稀泥。本来是论证有没有规则,但是后来变成了他对我和我朋友进行人身攻击了,这件事就不是“理性讨论”就能结束的

    经住周: 哈哈哈。[献花][献花][献花][献花][献花]沏壶茶,不好吗?

    充券怕: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23-06-10 15: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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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苍汝
    我再给各位看官多解释一下,为什么问询函的回复的批复,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1、一般年报问询函发出,就表示企业年报是存在问题的,可能是披露不详细,可能是存在各种疑点,可能是粉饰造假。 2、基于以上原因,交易所发问询函,并且规定了日期,即10个交易日,让上市公司进行回复。 3、上市公司回复了问询函以后,并不代表问询函的回复本身没有问题。可能依旧在粉饰,依旧披露不到位,依旧存在各种问题。交易所需要时间来进行审核,必要的时候就,要发第二轮问询函,进一步质证。 4、因此,对于问询函的回复的批复,交易所一般不会给出具体日期,因为交易所除了要合适问询函回复的内容,还是跟年报进行比对,工作量又大了一些。双重核实下,耗时时间不定,因此不敢贸然规定问询函回复的批复日期。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以上。
    2023-06-10 15: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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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足杯
    我质疑的不是“周一会不会问询函批复下来,并且发公告”,我质疑的是“上交所到底有没有明确的规则,写了问询函回复的批复要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落实在纸面上的,庄重严肃的监管规则。 毕竟,你说有,你说你看到过。那麻烦你拿出来呗。
    2023-06-10 15: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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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更纹
    所以,我已经将《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内容贴了出来,我尽到了合理举证的责任。 现在轮到你了,光凭一句“过往案例”是不是不够令人信服呀?你是不是也得把你看到的,“问询函回复的批复”的对应规则,贴出来?贴不出来是不是就代表没有啊?
    2023-06-10 15: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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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舒所桂
    若从帖子的受益来说,您在华英农业的帖子,让我认清了华英农业的整个摘帽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更加深刻理解了华英农业摘帽资格的玄玄乎乎的本质。真正满足摘帽标准的上市公司,是不需要当地挂帅跑sjs的。

    郁析抱: 那你跟着他去买华英呀 他在别的吧也发了不少大作 你可以参考参考一下建仓[俏皮]

    郁吏仆: 我前几天发过几个华英农业世界鸭王的帖子,后来删了一个帖子

    高伍: 我只是说认清和深刻理解了华英农业。你就说让我跟着建仓。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又是你说过的前门楼子,和胯骨肘子

    党切玲: 破产重整做的就是困境反转,如果再加上周期反转更好,迭加摘帽,然后选择时机潜伏,不要早介入,等待重整完成后,这种股因为债转股,债权人一般都会抛售,阴跌过程,年报前一、二个月介入比较好

    荣纱:

    2023-06-10 15: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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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佻柏
    一句话,上交所官方的披露的监管规则里面,到底有没有规定“问询函回复”的批复日期。如果有,拿出来,如果没有,就说没有
    2023-06-10 15: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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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轩仓
    今天没事翻了一下上交所规则,所谓的十个工作日是有前提的 一、方科在4月29日发布公告称(4月28日晚周五发布) 申请撤销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如果不出任何意外,那么上交所必须在5月17日做出是否同意撤销的决定(4.29至5月3日五一放假) 二、方科在5月16日发布公告称(5月15日晚周四发布)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要求10个交易日内回复,即必须在5月29日前回复问询函 三、方科在5月30日发布公告称(5月29日晚周四发布) 连发四份公告回复了问询函,这也是上交所规定的最后回复时间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上交所的规则 根据第九章退市与风险警示 风险警示分为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方科两样都占 ------------------------------ 根据9.1.11 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撤销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应当在本所要求期限内提供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未在本所要求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的,本所继续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按照本规则作出相关决定。 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撤销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前,可以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就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 通过上段文字得出结论。 一是、5月16日起至5月29(大限,必须在10个交易日内完成回复或者申请延请回复)间属于方正回复问询函周期,这段时间不计入上交所做出相关决定的期限,方正在上交所要交求的10个交易日最后天一天回复了,相当于再次向上交所申请关于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二是、上交所收到回复问询后,即5月30日之后属于上交所自行调查或委托相关机构对问询函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调查一般不超过10个交易日,即6月12日前,要做出通过或不通过或继续问询的决定....以此类推,相当于方科再次申请摘星摘帽,上证再次审核(10个交易日内做出决定),所以6月12日是个窗口期, 三是、是否决定何时没有明确的时间,但在每个节点后的第10个交易日前必须有一个交待(批准、不批准、继续问询)

    仰研其: 第一牛人兄弟,辛苦了

    束训: 所以周一必然有公告 要么是批准摘星摘帽(可能性最大) 要么是批准摘星不摘帽(可能性不是没有,主要是对问询函回复不满意并且没有必要继续问询的必要) 要么是二次问询函(这个可能性最小,因为第一次问询函,上证是在第9个交易日做出的,如果有二次,不应该在第10个交易日做出)

    池勉圃: 我们争论的点,并不在于周一会不会出公告,而是在于有没有明确的监管规定,说问询函回复的批复是否是10个交易日。他是找不到规定,然后偷换概念,把争论的点偷换成周一发不发公告。

    侯定票: 是的,没有规定,规则里连问询涵三个字都没有。

    2023-06-10 15: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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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奸舌
    吱吱兄弟,我虽然河北人士,也更喜欢喝潮汕炒茶,凤凰单丛
    2023-06-10 15: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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