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粤泰股份股吧 > 600393:粤泰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11/12) 返回上一页

600393:粤泰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11/12)

习殊町

(发表于: 粤泰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393:粤泰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11/1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1-12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107号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并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粤泰控股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9,000万-13,000万股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0%-10.25%。2016年10月27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泰控股”)《关于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通知》,粤泰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对本公司股份实施了减持。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为2,4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具体分别为:2016年10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17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2016年10月27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31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103号)。2016年11月11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通知》,粤泰控股于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对本公司股份实施了减持。继续累计减持股份总数为2,37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具体分别为:2016年11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016年11月1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8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粤泰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公布前持有本公司股份345,813,570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27.27%。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6,688,000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20.24%,是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淮南市中峰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7,802,553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6.14%,是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9,965,964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5.52%,是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055,660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5.05%,是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2,507,125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4.93%,是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214,857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2.22%,是粤泰控股的关联方,为粤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905,047,729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71.37%。杨树坪先生为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完成后,粤泰控股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97,163,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3%,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856,397,729股,占公司发行股本总数的67.53%。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二、所涉及后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粤泰控股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